(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联系本系统协会、学会的有关工作。 (二)法制处
负责法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的起草;负责应诉代理,组织听证等;负责对委内管理处室的督查和对分局的督导工作。 (三)研究室
负责规划管理政策的研究;负责全委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报告的起草。
(四)综合业务处
负责收发件、业务统计、技术问题的综合,管理业务的督查、督办;负责地名管理;联系市政府相关部门。 (五)总体规划处
负责组织城市总体、区县域、卫星城、镇域、小城镇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审查。 (六)详细规划处
负责组织控规的编制和调整,组织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重大工程的规划设计;负责奥运工程等专项工作。 (七)基础设施一处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专业规划(交通类)的组织编制和审查、论证;负责交通工程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拟定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条件)、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函复函、规划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联系和指导各分局的交通规划管理业务工作。 (八)基础设施二处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市政类)的组织编制和审查、论证;负责市政工程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负责各区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市政工程以及建筑工程市政配套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拟定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条件)、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函复函、规划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联系和指导各分局的市政规划管理业务工作。 (九)建设用地管理处
负责全市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规划管理,拟定规划意见书;负责绿化隔离地区等专项工作;督导相关分局的业务工作。 (十) 建设工程管理一处
负责城区以外重要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拟定审查方案通知书、用地证和工程证;负责科技园区、CBD、经济适用住房等专项工作;督导相关分局的业务工作。
(十一)建设工程管理二处
负责城区和机要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拟定审查方案通知书、用地证和工程证;负责文物保护、危旧房改造等专项工作;督导相关分局的业务工作。
(十二) 科技信息处
负责科技、外事、信息化工作。
(十三)财务内审处 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十四)保卫处
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治安保卫、消防、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 (十五)首规委办秘书处
负责承办首规委办的日常工作。 (十六)人事处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分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的落实工作;负责本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七)机关党委(政工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统战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和献血工作。 (十八)老干部处
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九)监察处
按有关规定派驻。
内设处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邮政编码:1000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30
监督电话:68020689
领导公开信访接待日:
每月10日、25日下午1:30(遇节假日顺延)
规划管理申报时间:
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8:30~12 :00,下午1:30~4:30)为市规划委综合处统一对外收、发件时间,每周二、四上午(上午8:30~11:30)为各管理处室对外接待的时间。
便民电话
68056699
|